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推动检警协作配合,促进办案质效提升,东丰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刑事检察职能,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于2022年3月2日提前介入胡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
检察官通过查阅案卷材料、参与案件讨论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侦查方向、取证重点等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意见建议,帮助公安机关明确下一步侦查取证工作目标,确保及时、有效开展侦查活动。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东丰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案件侦查情况。
今后,我们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以检警密切协作配合推动办案质效提高,以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以能动履职保障东丰县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