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我院与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妇联、退役军人事务局建立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机制,与县慈善总会设立了“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共同打造以“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多方联动、应救尽救、全力救助、双赢共赢”为原则,以多元救助机制、救助衔接机制、资金保障机制为支撑的司法救助模式,确立“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模式,全方位点燃、最大化释放我院控告申诉检察“为民司法、暖心检察”引擎动能。
近日,我院迅速行动,从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变“上门等案”为“上门找案”。在办理刘某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考虑到被救助人年龄较大、且身患残疾、双目失明、双耳失聪,存在精神障碍等情况,家庭生活确实非常困难,我院决定启动“检察+N”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主动对接救助单位,联合开展救助。4月7日上午,我院邀请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妇联等部门共同开展上门调查,实地了解被救助人刘某的家庭情况。随后在当地村委会与救助单位召开座谈会,会上村书记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刘某家庭现实状况及案件发生经过,与会人员了解后一致认为刘某符合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民政部门表示将根据刘某实际情况将其生活补贴提升到最高档范围,其他部门也纷纷表示将从物资等多方面对其救助,提升其生活质量。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大未成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妇女儿童等重点救助对象和农村地区当事人的国家司法救助、帮扶力度,以司法救助给予他们撬动新生的支点,变“末端救助”为“前端救助”,奏响“为民司法、暖心检察”品牌协奏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