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东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暨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检察工作推进会,会议由田永林代检察长主持召开,全体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上我院每一位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针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田永林代检察长对中共中央《意见》中的“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行了解读,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认可,并对如何贯彻落实这一刑事司法政策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检察官要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加强业务建设,提高办案能力。要在思想上放下“包袱”,守住底线、勇于担当、勇于创新,对不捕不诉案件作出框架性规定。检察官自身要加强学习,提升办案质量。二是要发挥好检察官联席会议的作用。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可以进行集体讨论,发挥集体智慧。三是要积极主动作为。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形成主动审查、实质审查态势,确保各个环节准确适用强制措施。四要发挥好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将不捕率、不诉率、捕后轻缓刑率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相关数据列入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要在检察官业绩考评中充分体现“少捕慎诉慎押”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