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3月3日,东丰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妇联、残联等多家单位召开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共同探讨助力司法救助工作经验和举措。
会上,我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赵艾梅宣读了最高检与相关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我院常务副检察长马金刚就相关细则对今后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提出意见:各联席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符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条件的人员,要快速反应、及时反馈,突出保障妇女儿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协同开展救助帮扶工作,加强救助线索梳理移送。与会单位就该方案展开深入讨论,认为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帮助贫困当事人解决困难的实际举措,今后将加强与检察机关联系,持续关注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应救助人群,充分发挥多元化、综合性救助作用,加强协同配合,内外联动,形成合力,提高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取得实效。
回望来时路,方知向何行。我院继续秉承人民至上的服务之心,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协作优势,大力提升司法救助质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