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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打造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暖心”模式
时间:2024-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丰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初心使命,以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专项活动为载体,全面起底存量矛盾、动态排查增量纠纷、集中攻坚化解突出风险,促进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

多措并举 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着力打造“为民司法 暖心检察”品牌,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为群众提供“一个大门进来、一个中心对接、一揽子解决问题”的一站式便民服务模式。

一是完善中心建设。为适应新时代检察现代化要求,对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行改进升级,设置面对面接访台,配备检察长接待室、检察听证室、心理咨询室、远程视频接访室等专门场所,增设了接待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接待专区、残疾人绿色通道,切实做到问询有人查、咨询有人答、诉求有人记、困难有人帮,充分满足群众的各类诉求。 二是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在全面开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诉求反映渠道的基础上,实行窗口接访、预约接访、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导入法律程序,落实严格审查、快速流转、认真办理等办案要求。对不属于检察机关受理范围的,深入开展释法说理,准确引导,避免一推了之,造成多头信访。 三是落实回复答复制度。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制定《东丰县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制度》,实现所有信访事项线上办理、回复情况全流程监控。2023年以来,东丰县人民检察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三个月内办理进展或办理结果答复要求,做到受理程序及时告知、受理案件及时转办、办理结果及时答复,群众满意度达100%。

强化机制创建 促进联动融合

东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信访工作一体化格局,融合式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做实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制度。制定《东丰县人民检察院院领导包案制度》,将刑事申诉、立案监督、国家赔偿三类案件纳入领导包案范围,做到院领导包案率100%。严格按照“谁包案、谁负责”原则,有效发挥领导引领示范、化解矛盾的“头雁效应”。对持续时间长、化解难度大的案件,由检察长、分管检察长挂名督办,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二是形成内部联动工作模式。按照“谁办理谁答复”的工作原则,建立 “控告申诉+责任部门”联合化解机制,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推动形成控申部门牵头、业务部门全过程落实依法办理、监督纠错、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的理念共识和工作模式,将矛盾纠纷化解融入到检察办案的各个环节。三是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检察院+”联动化解,积极建立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机制,开展多方联动、持续跟进等具体措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律师和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增强化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支持度。

综合施策 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

以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运用“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模式,助推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探索创新公开听证举措。紧紧围绕“高质效办理好每一件信访案件”目标要求,大力开展简易听证、上门听证,把检察听证作为化解信访矛盾的有效途径,让当事人把心里话说出来、让听证员把是非辨明白、让检察官把法释清楚、把理拎明白,面对面化解矛盾,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触。二是充分发挥司法救助职能作用。以“如我在诉”的为民意识,关心、关爱被害人等弱势群体,着力加大对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关注度,以“应救尽救”为原则,以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碳”“救济解困”的制度价值为目标,与刑事检察部门真正形成发现移送司法救助线索、办理司法救助合力,力争早发现、早救助、早预防,并结合被救助人实际困难情况协调开展多元救助帮扶,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温暖,有效将信访矛盾的化解关口前移,努力将信访矛盾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连续二年实现救助件数、人数、金额大幅攀升,已为20余名被害人及困难家属解难纾困。

东丰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做实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会、得实惠的检察实绩,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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